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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劳动路78号,78号负1号的部分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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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劳动路78号,78号负1号的部分车库

当前价: ¥ 293.3
(大写:七百一十万三千六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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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价0
评估价:
710.36 万元
联系人:
文老师
保证金:
30 万元
咨询电话:
400-0237503
发布日期:
2026-01-14
处置阶段:
第二次拍卖
法院: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特别提示

拍卖公告 重庆流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定于2026年01月29日10时至2026年01月30日10时(延时除外)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址:www.rmfysszc.gov.cn)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一)郑重声明:本标的处置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所规定的管理人职责。 (二)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房屋现状、权利瑕疵、购买资格、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保证金可能会被没收,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三)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重庆市泰鼎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已经完全知晓并对标的物瑕疵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物情况简介: (一)标的物名称:重庆流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财产 (二)标的物简介: 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劳动路78号、78号负1号的部分车库 三、标的物的初步瑕疵: (一)拍卖标的物车库已经办理不动产权证,但系与该项目一层部分商业合办的一个产权证[渝(2024)沙坪坝区不动产权第000996312号],车库尚未办理产权分割,能否分割办证暂不清楚,根据管理人初步了解,车库因结构限制可能无法就单个车位分割办产权证。两层车库负一层17个车位,负二层14个,破产前已经出售6个给业主,本次拍卖标的物的面积要在2185.72平方米中扣除已经出售的6个车位的面积,买受人不得损害已经出售的6个车位业主权利,如最终具备了车位分割条件,买受人应当配合6个车位业主办理车位小证,如分割后车库只能办理一个证,买受人认可已经出售的6个车位权利为业主,在处置或拆迁安置等情况下,保障已经出售的6个车位权利。车库出售后由买受人自行解决车库与一层部分商业分割办证问题,管理人配合提供相关资料,车库能否分割办证以及能否办理车位小证,管理人不作任何承诺。车库表面目前仍为泥土结构,无排水通道,缺乏消防设施,存在消防隐患,买受人可能需要按照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否则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在整改或施工过程中,买受人须同时处理已经出售的6个车位的整改和施工。此外,流云阁项目为政府联合会审解决的遗留问题,该车库尚未备案,也没有竣工验收手续,请买受人自行了解相关情况,并承担相应的一切风险。 (二)标的物存在上述提及和未提及的瑕疵,相关瑕疵由竞买人在拍卖开始前自行了解,查验、评估风险。拍卖人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四、起拍价及保证金 起拍价:2933099.52元,评估价:7,103,600元,保证金:30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及其整数倍。 五、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管理人提交委托手续并经管理人同意;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 如权利人参加竞买并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前5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并经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录入后台系统,方可确保其在竞买时充分享有优先购买权。权利人逾期未提交证明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咨询、看样 公告期间工作时间内(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5:00)接受咨询,有意者与管理人联系,统一安排看样,咨询看样请联系:文老师 400-0237503。 重要提醒:为避免拍卖成交后出现无法解决的情况,提请竞买人注意并在拍卖前详细了解该项目的情况、现状和瑕疵,并务必亲自实地看样,然后再参加竞拍。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以及周边现状的知晓和认可,相关责任自负。 八、拍卖方式 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根据法律规定,管理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暂缓、中止或者撤回拍卖。管理人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重新公告。 九、保证金的约定及违约金、成交手续办理 (一)竞买人应于拍卖开始前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系统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缴纳保证金时若有问题可咨询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客服热线:023-63088881转1),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保证金转入管理人账户作为首付款。竞买人通过线上报名,应在竞价结束前(延时除外)缴纳保证金后方可参与竞买。 (二)若买受人有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不予退还: 1、提供虚假报名资料的; 2、买受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 3、竞拍成功后不履约、违约,有提出附加条件的; 4、不及时进行成交手续办理及支付拍卖余款和人民法院诉讼资产平台服务费。 (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办理以下手续: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拍卖成交款。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5个自然日内将剩余价款全额付至管理人账户(账户名称:重庆流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路口支行;账号:3100021339200182610)。 2、拍卖成交后5个自然日内,买受人应按系统成交价的0.5%向平台服务提供商交纳技术服务费(单笔资产交易收费最低1000元,50万元封顶)。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限内交纳技术服务费的,网拍平台可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的保证金可转为交易价款。保证金数额不足以扣除平台服务提供方应当收取的技术服务费的,平台服务提供方保留对剩余应当收取的技术服务费追索的权利。 3、“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指定地点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4、拍卖成交后,未经管理人同意,“买受人”未按拍卖公告规定的期限交付完毕拍卖成交款的,管理人将根据《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继续处置。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 ,原“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管理人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 十、过户和交付 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工作地点(地址:重庆市渝北区财富金融中心 FFC8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并自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后15日内,管理人向买受人交付财产,涉及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并开始办理。买受人未及时受领财产的,自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受领财产发生的一切费用及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如果拍卖后发生非因管理人的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或权证的情况,管理人不承担责任。 十一、特别提醒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附件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5日与管理人联系。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联系人:文老师 联系电话:400-0237503 管理人联系人:敬律师 联系电话:15123536040 重庆流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一月一十四日

标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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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财产拍卖的相关规定等法律法规,重庆流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6年01月29日10时起至2026年01月3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对重庆流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按现状依法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www.rmfysszc.gov.cn)进行公开拍卖,现就本次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拍卖人按照拍卖物的现状进行拍卖,在此声明:“对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不作保证,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取得竞买资格即表明该竞买人完全了解即认可该标的的相关情况(包括其瑕疵),拍卖人、管理人对标的物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 二、管理人有权依法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三、《拍卖公告》上所列数据仅供参考,以交付现状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竞买人务必在参加竞买前对标的进行实地查看、了解。未咨询或对标的物不了解而参加竞买的责任自负。 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必须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本《竞买须知》。并对自己按照本须知参与拍卖活动的行为负责。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竞买人是否符合权属登记条件,请竞买人提前联系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若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 八、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增加等情况后果自负,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未经管理人同意,“买受人”未按拍卖公告规定的期限交付完毕拍卖成交款的,管理人将根据《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继续处置。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充抵***公司的债务以及与本次拍卖相关的***公司债务。原“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管理人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与管理人联系,并办理过户和交付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标的相关户名变更手续,所需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管理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三、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联系人:文老师 联系电话:400-0237503 重庆流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一月一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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